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乳制品销售第四十一条有效乳制品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