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二条有效外国企业确有需要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必须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办理登记手续。未经批准、登记的,不得开展常驻业务活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