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有效组团社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为旅游团队安排专职领队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暂停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多次不安排专职领队的,并取消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