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第十九条有效与畜禽遗传资源引进、输出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的单位以及与境外机构或者个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有关申请的评估、评审以及对进境畜禽遗传资源的测定、评估工作。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