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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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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三章 劳动过程的防护

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用人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破产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留存或者残留有毒物品的设备、包装物和容器。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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