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四章 节能措施第二十四条有效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用能系统操作规程,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巡视检查,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