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三章 节能管理第十四条有效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