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三条有效本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争议,不再重新处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