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考核条例/第二章 考核种类第六条有效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从社会招收录用新工人,包括录用技工学校、职业学校、职业高中的毕业生,以及就业训练中心和其他各种就业训练班结业的学生,须经工人考核组织的录用考核,方能择优录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