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有效中国内地的单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承包工程项目,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