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已修改走私出版物的,依照刑法关于走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