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第五十条已修改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口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二)对出版活动进行监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三)对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出版从业人员进行管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