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第十二条有效矿山开采应当有下列图纸资料:(一)地质图(包括水文地质图和工程地质图);(二)矿山总布置图和矿井井上、井下对照图;(三)矿井、巷道、采场布置图;(四)矿山生产和安全保障的主要系统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1996年10月30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