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国家鼓励和支持野生植物科学研究、野生植物的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培育利用和宣传教育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