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第十条有效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需要占用土地的,地面标志占用土地的范围为36平方米—100平方米,地下标志占用土地的范围为16平方米—36平方米。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