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第二十三条已修改从事科研、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