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第二十条已修改标准实施后,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