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有效经国务院批准代表中国参加国际性文化、体育、科学研究等活动的组织所使用的名称、徽记、吉祥物等标志的保护,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施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1996年7月13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