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第三节 扣除第五十三条已修改企业当年发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