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第一百一十七条已修改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所称控制,包括:(一)居民企业或者中国居民直接或者间接单一持有外国企业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且由其共同持有该外国企业50%以上股份;(二)居民企业,或者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持股比例没有达到第(一)项规定的标准,但在股份、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对该外国企业构成实质控制。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一百一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