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源泉扣缴第一百零四条已修改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所称支付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一百零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