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八章 出所第三十八条有效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罪犯,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办理出所手续。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