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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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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七章 教育、奖惩

第三十六条

有效

看守所对于违反监规的人犯,可予以警告或者训诫;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的,可以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经看守所所长批准予以禁闭。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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