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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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第十一条

有效

国务院质检、卫生、农业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尽快制定、修改或者起草相关国家标准,加快建立统一管理、协调配套、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产品标准体系。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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