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二章 出版第十五条已修改音像出版单位可以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外国的组织、个人合作制作音像制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