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营办法/第四章 食盐的储备和应急管理第二十条有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食盐供需情况,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制度,承担政府食盐储备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