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沉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效全国各地沉船勘测工作,由交通部打捞专业机构负责进行,但是有关港(航)务主管机关因业务上的需要,也可以自行勘测。其他机关、企业、个人必须经有关港(航)务主管机关批准才可以进行沉船勘测工作,并应将勘测结果抄送原批准机关。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