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已修改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有关国际联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国际出入口信道提供单位、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负责对国际联网工作的检查监督。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