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国家鼓励和支持水文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保护水文科技成果,培养水文科技人才,加强水文国际合作与交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