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税务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有效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决定。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四十二条
回到全文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