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三章 监测与预报第二十一条有效承担水文情报预报任务的水文测站,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水文情报预报。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