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章 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