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已修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合营各方的名称和基本情况、拟设立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各方出资比例、申请经营的业务种类、合营期限等。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6年2月6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