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教师资格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有效
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一条
回到全文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