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条例/第四章 教师资格考试第十一条有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根据需要举行。申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学有专长,并有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荐。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