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三章 编制管理第十八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但是,在同一个行政区域不同层级之间调配使用行政编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