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章 决算第六十八条已修改各单位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布置,认真编制本单位决算草案,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各部门在审核汇总所属各单位决算草案基础上,连同本部门自身的决算收入和支出数字,汇编成本部门决算草案并附决算草案详细说明,经部门行政领导签章后,在规定期限内报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