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预算法第八条所称“中央和地方分税制”,是指在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基础上,确定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出范围,并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预算收入的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具体内容和实施办法,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