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预算执行第五十四条已修改各级财政、税务、海关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应当每月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向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预算收入计划执行情况,并附说明材料。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