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预算编制第二十五条已修改中央各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和财政部的部署,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提出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的要求,具体布置所属各单位编制预算草案。中央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草案的审核,并汇总编制本部门的预算草案,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财政部审核。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