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预算收支范围第十四条已修改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专用基金应当实行预算管理;尚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应当逐步纳入预算管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