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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有效

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根据国家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分配重点海域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海控制数量。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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