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的国家秘密信息,以及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信息系统,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核心密码、普通密码进行加密保护、安全认证。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