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主任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