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立法程序/第二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十五条已修改人大法制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立法调研论证,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单位的作用。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