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旅游宣传教育,营造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

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依法对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