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条有效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费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退回所收取的钱款;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