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第六十二条有效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