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