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